沾化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
沾化职业中专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
实行中职国家奖学金制度,目的在于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,鼓励学生奋发向上,刻苦学习,开拓进取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劳全面发展,并有利于学生发挥自己的专长,培养“四有”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审依据
依照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及教育部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关于印发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教财函〔2019〕104号)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明确国家奖学金的条件和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。
二、领导小组
学校领导高度重视,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:
组 长:宋永廷
副 组 长:李学峰 鲍奎海
成 员:韩玉信 马洪建 戚哲福 张花泽
李化青 范卫国 杨福山 张廷迪
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和学生处全权负责。
三、评审条件
(一)基本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、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4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、道德风尚、专业技能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
(二)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,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:
1、年级要求: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。
2、成绩表现等要求: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%(含5%)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且在道德风尚、专业技能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,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,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。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%的,不具备申请资格。
四、评审程序
1、个人申请。在校的二年级、三年级学生可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,向班主任提出申请,并提交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。
2、班主任推荐。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,择优推荐,写出推荐意见,提交学校评审。
3、学校评审。学校国家奖学金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,工作小组由办公室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招生办公室、财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,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审。
4、公示。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将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,向全校师生公示5天,接受监督 。
5、上报。在公示结束后,将拟获奖学生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并公示。
1、凡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,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评定小组申诉。评定小组将启动复核程序并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。